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EBS产业化和离合器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EBS产业化和离合器扩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汽车EBS产业化和离合器扩产项目
地点: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
建设单位:浙江三星机电股份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智能汽车EBS产业化和离合器扩产项目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5月27日(20个工作日)
公开验收报告链接:
链接:https://pan.quark.cn/s/8599d1b80e12
提取码:2Pam
联系人:叶工
联系电话:13706638846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